2004年8月1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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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平则鸣 有疑则查
省高院将对案件进行“质检”
本报记者 蔡亮

 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浙江省高级法院了解到,省高院将对全省法院系统的办案质量展开评查,以配合日前开展的“规范司法行为,促进司法公正”专项整改活动。根据最高法院和中央政法委的要求,民商类案件和执行案件将成为此次案件评查的重点。
    “法院是审案子的地方,办案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。”省高院副院长、整改活动办公室主任童兆洪认为,在这次“规范执法行为,促进司法公正”专项整改活动中,把评查案件质量作为法院工作整改的主要措施是十分必要的。
    据悉,评查的民商类案件范围包括2002-2004年全省各级法院民庭办结的各类民商事案件。其中,省高院被评查的案件主要有6类:对中级法院一审案件改判、发回重审的;被最高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的;被省高院再审改判的;当事人多次上访、申诉的;下级法院对省高院改判或发回重审反映强烈的;群众控告检举材料中涉及质量问题的。6类案件中,后5者被列为必查案件。
    各中级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被评查的案件也包括6类:改判、被改判,发回、被发回及上级法院指令再审、人大督办、检察院抗诉的;下级法院对改判或发回重审反映强烈的;当事人认为裁判不公,反映强烈的;新类型案件或适用法律疑难较多的;涉诉信访重点案件;群众控告检举材料中涉及办案质量问题的。
    除民商类案件外,2002-2004年执行局(庭)办结的所有执行案件也是评查重点。
    童兆洪说,从法院工作的常规来看,以上几类案件最容易产生问题。“俗话说:不平则鸣。没有问题的案件,群众不会有意见,因此我们选择了这几类案件作为评查重点。这可使我们比较容易找出工作中的问题和漏洞,也便于我们对症下药。”
    据了解,省高院成立了8个评查组负责此次评查工作,成员从各级法院抽调业务骨干组成。为确保评查工作的公正性,评查组人员在组成上充分考虑了回避原则。评查方法主要包括查阅卷宗,听取汇报,走访人大、政协、政法委等部门听取意见和反馈评查意见。评查人员将对评查案件逐一填写评查登记表,提出明确的评查意见,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,依法办理。根据省高院的要求,各评查组评查每个地区的案件数量不少于80件。
    此次评查将从6月下旬左右开始。童兆洪表示,评查只是整改工作的起步,评查工作结束后,省高院将根据查出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。